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17434号
衡阳市中顺物流有限公司、湖南翔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肃蓉、罗黎明、王友宝、陈益青:
本院受理陈松林与杜海军、黄劲风、罗洪湘、衡阳市中顺物流有限公司、湖南翔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肃蓉、罗黎明、王友宝、陈益青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民终174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54.5元,由上诉人陈松林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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