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开始染上毒品,到2000年亲眼目睹同伴死在迪厅,以及朋友倾家荡产沦作“灯头”,身边的种种故事让阿黑在2000年底开始戒毒。阿黑回香港后,开始同朋友减少联络,自己找康复中心,通过口服药物以及打针治疗。经过半年时间,才开始对毒品“没有感觉”。阿黑说,“那种过程真的很痛苦,自己知道身体不需要毒品,但老有心理作用,烦躁的时候只有老抽烟,后来看心理医生,看一些禁毒的事例,慢慢才恢复正常,在香港有记者想采访我,但我现在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想受人干扰。”
“传统的讲法是香港‘双失’(失去父母、失去工作)青年才会滥药,其实一些受过正常教育的高级知识分子也会滥药的。”阿黑讲到自己的一个朋友,滥药之前是做地产中介,收入颇丰。滥药之后,被公司知道炒掉了。失去工作在香港买不起毒品,就到内地买便宜的,甚至在娱乐场所当起“灯头”,以香港人身份结识了一批香港毒客,又卖又吸。这样搞了两年,才被家人找回香港强制去戒毒。脱瘾之后又做起地产中介,去年香港地产活跃,大赚了一笔。大家再见面,谈起往事都不堪回首。
-防范 青少年出入境建议通知家长对于香港青少年北上滥药的情况,香港禁毒常务委员会治疗康复组主席张建良指出,现时北上方便,回乡卡又不显示出入境记录,港青即使在内地滥药,家人亦被蒙在鼓里,等到发现子女染上毒瘾时恐怕为时已晚。为遏止港青北上滥药,委员会将正式建议保安局,主动与内地出入境部门合作,向未成年港人父母发信通知其子女出入境记录,以便父母尽早掌握子女行踪,防患未然。
香港工联会深圳工联咨询服务中心的朱坷助理主任表示,服务中心以前收到一些青少年在内地滥药的求助。对于香港保安局与内地出入境部门合作,向未成年港人父母发信通知其子女出入境记录的建议,估计难以实行。此建议牵涉部门很多,加上涉及私隐,如果香港在此方面立法,倒是可以实现。
-处罚 港人内地滥药不会网开一面目前,粤港警方已把打击港人跨境吸贩毒作为岁末年初开展联合行动的重点,粤警将对滥药港人从严惩戒,除了依法给予拘留15天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外,还会告知其家人,对多次重犯的更移送强制戒毒甚至劳教戒毒。
上月15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在会上指出,近年不少港人到内地吸食新型毒品,强调港人若在内地吸毒,警方会一视同仁,处罚跟内地人同等。据悉,内地警方以往对于未满18岁的滥药港人往往“网开一面”,一般拘留24小时后即获释;而对于成年的滥药港人也只给予拘留15天及罚款的处罚后遣返回港。在粤港联合行动期间,滥药港人将受到严惩,14周岁以上的滥药港人,除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还会告知其家人及学校,对多次重犯的成瘾者更移送强制戒毒甚至劳教戒毒。
采写:本报记者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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